一、优惠政策框架
孟加拉国政府对外国投资提供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对部分行业投资企业的产品出口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助。
【优惠政策】
孟加拉国政府通过工业政策、进出口政策、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条例等多种渠道制定了一系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包括:
(1)享受减免税期。特定地域、行业投资享受5-7年的所得税减免基础设施投资可享受最高十年所得税减免;
(2)新设立企业建厂和机器成本可享受快速折旧法,替代减免税期;
(3)根据双边税务条约,避免双重征税;
(4)进口资本设备关税优惠(出口导向性企业为1%,其他企业为3%);
(5)出口导向型企业,进口原材料关税优惠;
(6)提供报税仓库便利;
(7)对特定产品出口提供5%-20%比率不等的现金鼓励和出口补贴;
(8)享受出口促进基金,出口信贷担保,出口导向型企业产品的20%可本国销售;
(9)特许权使用费、技术转让费和技术服务费收入可汇出;
(10)投资额超过7.5万美元,可申请永久居留;超过50万美元,可入籍。
二、行业鼓励政策
孟加拉国鼓励以出口为导向的企业赴孟加拉国投资,以拉动本国经济并扩大就业。为鼓励投资并刺激出口,孟加拉国政府对部分行业实行现金补贴,具体补贴比例为:
2017/18财年,共有27类种产品享受补贴,具体比例如下:美、加、欧盟之外的纺织品市场3%、本地纺织品4%(中小企业另加4%),造船、骨粉、土豆、黄麻纱线、硬质皮革5%,冷冻鱼虾2-20%,黄麻制成品5-20%,PET塑料10%,皮革制品13%,轻工品、家具15%,稻草、甘蔗制作的手工制品15%-20%,加工农产品、清真肉、蔬菜种子20%等。
孟加拉国对于绝大多数行业投资并无限制,给予外国投资国民待遇。部分政府鼓励的行业存在激励政策,例如能源领域,投资建设独立电站(IPP电站)享有投产后15年内免征所得税。鼓励政策主要存在于经济区和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域。
【经济区】孟加拉国议会于2010年7月批准了孟加拉国经济区法案(Bangladesh Economic Zone Bill)。根据该法案,孟加拉国将新建以下4种类型的经济区:公私合营经济区(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economic zone)、私营经济区(Private economic zone)、政府拥有的经济区和特殊经济区(Special economic zones)。孟加拉国政府希望在未来15年内新建100个经济区,创造1000万个就业机会和400亿美元的出口额。2014年中孟两国就在吉大港地区建立工业园区签署了谅解备忘录,目前相关项目正在积极落实中。此外,孟加拉国已与韩国合作在吉大港建设了一个韩国经济区,并正与日本和印度积极协商合作建设经济区有关问题。
【出口加工区】为了通过工业化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孟加拉国政府执行了旨在吸引外资的开放政策,并依据《1980出口加工区管理法》和《1996年孟加拉国私人出口加工区管理法》等法律设立了出口加工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孟加拉国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是促进和吸引外商在孟加拉国出口加工区投资并提供相应便利的政府官方机构。出口加工区是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适宜和服务手续方便的特殊区域。目前孟加拉国有8个出口加工区,最大的是吉大港出口加工区和达卡出口加工区。
(来源: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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